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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知道现在有丧葬费这个事情,但是具体的组成部分不是很清楚,还有就是什么情况能领取额外的费用。工作种类的多样性决定工作性质的不同,导致每个人的家属领取的不一样。今天沈阳墓地小编和大家一起梳理各类人员因病或非因公死亡,家属的待遇领取。
一、如果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
据沈阳墓地小编了解自2011年8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调整为:
烈士和因公牺牲的 ,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病故的 ,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发放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仍按现行渠道解决。
机关一次性抚恤金计发办法:
(一)在职工作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工资为基数计发。其中:
1.公务员,为本人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
2.机关技术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之和;
3.机关普通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
(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享受的国家规定的基本离退休费为基数计发。
二、如果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从2004年10月1日起调整为:
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退休费,
离休干部病故一次性抚恤金计发标准,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离休费确定。
特殊情况
(一)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和计发办法,按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的规定执行。
(二)参加统筹地区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属于因工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三)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属于病故的,一次性抚恤待遇仍按当地规定执行。
事业单位一次性抚恤金计发办法
(一)工作人员。计发基数为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工资,即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
(二)离退休人员。计发基数为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享受的基本离退休费,即离退休时计发的基本离退休费和离退休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离退休费之和。
以上就是沈阳墓地小编整理出来的有关各类人员因病或非因公死亡,家属的待遇领取。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各个地区会有些许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