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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墓地编者为各位家属讲我们中国古代的居丧守制。我们中国历来提倡孝道文化,主张尊敬父母尊长以报他们对自己的养育之恩,同时即使父母离世我们也要做到“事死如生”,因而就产生了为故去的父母尊长进行居丧守制,来表达我们对于父母尊长的离世的无限哀思。这其中我们常讲到的居丧是三年,但其实按照礼仪进行来讲,在第二十七个月就已经礼毕除服。居丧期间丁忧去职不可再在朝廷中当官任职,同时居家守丧期间一切从简,不可大肆进行娱乐活动。
抚顺墓地编者为您查到,父或母、尊长亡故及下葬后,丧事(及丧礼)并未完结,延伸下来的是居丧3年(实为27个月),或日服丧、居孝、服孝等。居丧者又为“丁忧”。丁,当也,遭遇也;忧,思也,即正值怀念先父母养育恩情之意。为父服丧为“丁外艰",为母服丧为“丁内艰”(中国人历来对母亲的孝感情重于对父亲),故丁忧又被称为“丁艰”。为老师服丧,称“心丧”。唐以后,国家将居丧法制化,故又称“守制”。有时则将土词连用。居丧守制在中国传统的丧礼文化中占有极重要的地位。居丧守制的起源居丧在中国起源很早。孔子日:“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论语.阳货》)《孟子》也说:“三年之丧”是夏商周三代之礼,并说舜崩,百姓如丧考妣,服丧三年。这多少反映了三代“君亲合一”的社会体制。
以上就是我们抚顺墓地编者为您查找到的我们中国古代的丧事中的居丧守制,在居丧期间,亲属们按照与逝者血缘关系的亲疏着穿不同制样的丧服,并禁一切娱乐活动,以此来表达自己对于逝者离世的无限悲痛难过,以尽孝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