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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沈阳墓园水葬是一种将死者遗体投于江河湖海的葬法。在汉族,主要是沿海渔民或海员水手实行此俗。方法是将死者直接投入海中,也有的将棺材放在海边,等海潮涨起来之后,任其冲入大海,实行水葬。这种水葬大致与当时当地的环境局限有关,因为除了水葬,也许人们别无他法。而藏族、门巴族等少数民族实行水葬,一方面是受环境的限制,如居住在大江大河边;另一方面则是受信念支配。在藏族,水葬与天葬一样是让逝者的遗体彻底消失不见。
在沈阳墓园与天葬不同,水葬除了少部门属于正常死亡者外,大部分是非正常死亡者,包括凶死和夭折,也有部分则是乞丐、光棍等。在康区大多地方,只对患传染病者和夭亡的儿童实行水葬,而某些地方也对牧民实行水葬。在青海兴海县牧区,水葬适合患传染病死亡、非正常死亡者的葬法。“水葬时将尸体坠以石块,投入洪流之中。也有的将尸体节节肢解,投入江河。这些地方的水葬场比较固定,多在水势呈海螺纹旋状的河段进行,其中既含有右旋海螺的吉祥象征,又有实用价值。水葬完结后,肢解用的砍刀连同带来的物品、捆尸体的腰带等,都得一并抛入水葬场的河中,不允许带回家,也不能馈赠给别人。水葬多见于儿童。”
沈阳墓园小编了解到水葬的尸体大都须捆成屈膝状,藏族人认为这是一种胎儿状,然后用衣服或白布包裹。有的地方在水葬时将尸体肢解,而有的地方则用整尸水葬。居住在西藏的门巴族人也对非正常死亡者实行水葬。水葬从源起的角度来看,应该是一种非常原始的弃尸于水的葬法。而从今天科学的观念来看,水葬容易污染水源,在一定范围内破坏自然生态环境,极不卫生,应该是被变革或通过宣传逐渐禁止的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