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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辽阳市召开农村殡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全市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进行部署推进。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分管民政副市长马立阳主持,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县(市)区民政局及试点公墓的乡镇、村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建设村级公益性公墓具有重大意义,是解决农村殡葬管理突出矛盾和问题的有效措施,是全面改善民生、满足农村群众基本安葬需求的有效保障,是彻底解决农村散埋乱葬问题的有益探索和尝试。
会议明确,各县(市)区要稳步推进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编制建设规划、制定2020年实施方案,加快试点公墓建设,进而推进全面建设,抓好审批环节,规范公墓管理,推行绿色安葬,严格按照省民政厅设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市直相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加强配合,积极争取资金和政策,简化审批程序。市民政局要在今年试点公墓建设经验基础上,与相关部门一道认真及时研究配套政策,细化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实施方案,为“十四五”期间推进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提供有力抓手。
会议强调,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强领导,加大执行力度,建立组织协调机构,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省、市政府已将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市政府将严格按照绩效评价标准进行打分。针对8月底前全面完成试点公墓建设的县(市)区,将在已出台补助资金基础上,市级补助资金上浮20%作为奖励,即每个村级公益性公墓补助6万元;每个散葬坟墓迁移补助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