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电话
024-58179666
各县区民政局、市社会福利保障中心:
按照省厅要求,现将省委巡视组通知转达如下:
一、全省殡葬业价格秩序、安葬设施建设经营专项整治清单台账(表一):
1、“未经审批擅自兴建墓地”,涉及该问题的县区要提供一墓一档。档案中包括:相关会议纪要、整改意见、报告等其它相关材料。
2、“经营性公墓违规建设和销售超标准墓位”,涉及该问题的县区、中心要提供一墓一档。档案中包括:排查清单台账、整治后的图片、建档等其它相关材料。
3、“经营性公墓不凭火化证明或死亡证明销售墓位”,涉及该问题的县区、中心要提供一墓一档。档案包括:该墓穴出售、下葬、销号处理等相关材料。
4、“公益性公墓超范围销售”,涉及该问题的县区要提供一墓一档,档案包括:处罚文书建档、公墓台账、县区下达的处罚指令等相关材料。
5、“公益性公墓不按政府定价销售”,涉及该问题的县区要提供一墓一档,档案包括:处罚文书、台账、县区下达的处罚指令等相关材料。
6、“公墓以外违规建设硬化大墓”,涉及该问题县区提供一墓一档,档案包括:硬化大墓处理前与处理后的对比照片。
7、“其他涉及墓地及墓地的违法违规”,其中公益性公墓超标准建设墓位,涉及该问题县区要提供一墓一档,档案包括:台账、处理决定、告知书、相关照片等材料。
二、全省殡葬业价格秩序、安葬设施建设经营专项整治清单台账(表二):
8、“审批手续不完善的公益性安葬设施”,涉及到该问题的县区提供一墓一说明,说明内容:关于某某公墓、由于什么原因、缺失什么手续、怎么处理的、下步打算等等。
请将此通知向局领导和县区分管领导、中心主要领导的汇报,于11月14日(周一)中午12时之前,将纸质版报送社会事务科张岩(清原、新宾可邮寄)。PDF版发送至邮箱:fsshsw@163.com。
2022年11月10日